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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方案的通知
武农监办发〔201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迅速启动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的上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2012年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利用今冬明春冬闲时间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抓紧启动议事程序,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表决通过并公示后无异议的筹资筹劳方案,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有关村上报的筹资筹劳方案,围绕所议事项是否符合规定范围、筹资筹劳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议事程序是否规范、各类表册资料是否齐全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组织初审。对所有符合一事一议议事程序的筹资筹劳方案汇总后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方可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二、上报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初审汇总后的筹资筹劳方案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于2012年2月28日前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县财政局,随文附各村筹资筹劳方案原件、议事过程图片资料、经本人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的“三个小组”人员名单各一份。
三、几点要求
1、议事过程召开的相关会议,乡镇人民政府要派干部参加。对没有完成议事过程、没有召开相关会议的村的筹资筹劳方案不予审核。
2、研究制定筹资筹劳方案,一定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没有筹资筹劳方案原件的村的筹资筹劳方案不予审核。
3、议事过程召开的相关会议,必须要有图片资料。没有议事过程图片资料的村的筹资筹劳方案不予审核。
4、“三个小组”人员名单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别人代签名的无效且该村的筹资筹劳方案不予审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农民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 通知
抄送:县综改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武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