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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关于选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的通知
武农仲发〔2011〕1号
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确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按照《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29号)精神,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设立仲裁庭,选聘仲裁员。现将选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报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工作有强烈的热情和责任心。
2、从事法律工作或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岗位)3年以上。
二、注意事项
1、各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表1)将选报人员确定后,集中统一填写《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审批表》(附表2),并与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到指定照相馆照相,县法院、县司法局选报人员着标志服照相,背景为红色,审批表上贴1寸彩照1张,并随审批表报送5寸彩照1张。
2、各有关单位随审批表报送选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个人简历一份。
三、上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选报工作,严格筛选确定人员,认真填写审批表,于7月30日前上报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武山火车站县农业局植保大楼五楼经管站),并报电子版。
联系人:张俊海
联系电话:0938—3410532 13893859379
E-mail:wsjgz@126.com。
附件: 1、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名额分配表;
2、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农业 土地承包纠纷 仲裁员 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
共印8份
附件1: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人数 |
备注 |
法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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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
7 |
城关、洛门、四门、滩歌、马力、鸳鸯、山丹司法所各1人 |
农业局 |
7 |
农业局办公室1人,县经管站6人 |
国土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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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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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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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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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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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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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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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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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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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院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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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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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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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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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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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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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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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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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单 位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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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仲裁 委员 会审 批意 见 |
主任(签名盖章): 仲裁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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