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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4-20 19:01:04阅读次数:698打印返回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5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27号)和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2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土地确权”),结合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查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承包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情况,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全县凡采取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都要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耕地,经当事人申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确权登记颁证。村组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集体机动地、林地和草原等土地,不纳入此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结合我县实际,确权到户到地,如确需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并报省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县被列为2015年土地确权整县推进县,土地确权工作在马力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各乡镇全面推开,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政策、确保稳定。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得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要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台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权益归属。对个别村组群众要求调地的,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先互换、再确权的方式,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

(二)依法确权、规范登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解决;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方式解决;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争议纠纷,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开展确权登记,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要实行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土地确权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县级承担组织实施责任,乡、村两级具体承担到户到地块的工作责任。

(四)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充分依靠群众,让群众全程参与和监督土地确权工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环节,必须征求群众意见。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归纳整理,由群众民主讨论。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农户实际耕种面积与村委会原有土地登记底册不符的,要按照农户实际耕种的面积进行登记,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五)把握进度,注重质量。坚持质量优先,科学把握进度。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切合本地实际、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注重关键环节,把好质量关口。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5年3月—4月)

1、建立工作机构。县乡两级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土地确权工作。各村成立土地确权工作组,组织协调本村范围内各村民小组的土地确权工作。村民小组要推举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经验的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本组农户承包地权属调查、地块指认和审核公示等环节的监督。

2、制定实施方案。在总结马力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进度、技术路线,落实责任分工、确定保障措施,县上实施方案在415前上报省、市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认真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分解试点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实施方案于430前上报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宣传动员部署。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告农民朋友一份信,制作专题片,广泛宣传土地确权工作的政策、意义、目的、作用和程序;各乡镇通过广播、横幅、标语、专栏等形式,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工作的积极性。4月下旬,筹备召开全县整县推进启动会;各乡镇在全县启动会后,及时召开本乡镇启动会,全面安排部署本乡镇的土地确权工作。

4、集中开展培训。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层、分期开展培训。先期集中培训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之后分乡镇培训乡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乡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5、清理核查土地承包档案。全面收集整理村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户家庭户籍及土地测绘成果等档案资料,以村、组为单位,核实确认承包权属关系信息。

  6、开展技术招标。4月下旬,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全县土地确权技术招标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我县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中标单位统一使用省上招标采购的土地确权所需调查软件、数据库软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确保系统的兼容性和统一性。

(二)权属调查阶段(2015年5月8月)

  1、调查确认发包方。乡镇组织完成发包方名称、村组集体所有土地界址、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界址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状况调查确认工作。

  2、调查确认承包方。村工作组组织完成农户家庭土地承包代表人和共有人等土地承包方身份、权属等信息调查确认工作。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切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暂缓登记,但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3、调查核准农户承包地法定权属关系。村工作组组织发包方代表、承包地农户及毗邻地块承包经营农户,完成农户承包地指界确认工作,核实农户承包地四至界限、空间位置等法定权属关系。

  4、测量核定承包地面积。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测绘成果,中标单位合理选择符合当地特点的测绘技术方式,组织完成耕地测绘工作,测量核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情况,形成反映农户承包权属关系、信息编码等情况的地籍图件。

  5、规范填制权属调查表格。中标单位参照农业部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规范填制各类土地承包权属关系调查表,形成合法、规范、完整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属关系调查核实文件。

(三)审核公示阶段(2015年8月下旬)

  1、编制公示表。根据权属调查结果,以发包方为单位,由中标单位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图、表。

   2、审核公示。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和地籍图经村组工作组和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村组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勘误修正。在公示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对权属调查结果提出异议的,村组应对相关问题重新进行核实、修正,对核实、修正后的结果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以村组为单位,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中标单位填制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字和承包方签字、摁手印确认。

(四)完善数据库及登记簿阶段(2015年9月)

  1、建立数据库。中标单位负责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完成农户承包地地理信息和承包经营权权属数据入库工作。

2、建立健全登记簿。中标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明确承包地的地块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及变化等内容。

(五)完善承包法律关系及建立管理信息系统阶段(2015年10月)

1、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依据查实核准后的农户家庭土地承包信息,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由村委会与农户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原有土地承包合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存档,长久保留备案。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二轮延包的时间起算,承包期为30年。

2、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由县人民政府向农户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收回销毁。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把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到实处。

3、建立管理信息系统。中标单位以乡镇土地确权登记结果和现有资源为基础,先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数据管理、承包合同管理、确权登记颁证管理、土地流转管理、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信息化动态管理功能。

  (六)成果整理阶段(2015年11月)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县、乡、村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主体。档案管理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责任明确和保管安全。

  2、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由县档案局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一式四份,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存储介质资料。

  3、形成标准成果资料。中标单位形成的成果资料,包括电子和纸质介质资料,通过验收汇总后,形成标准成果资料一式四份,分别由县档案局、县农业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分级归档管理,用于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使用。

  (七)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1、阶段性检查。建立阶段性检查制度,乡镇组织自查、县上全面检查,随时迎接省、市的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工作质量。  

2、确权成果验收。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采取乡镇自验、县上核验,做好省、市验收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日常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乡、村两级是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选配业务骨干,充实工作队伍,精心组织,协调中标单位和各村委会,做好土地确权宣传发动、前期调查、地块指界、公示确认等工作;村委会成立以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老党员为核心的土地确权工作组,在乡镇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密切配合、协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局免费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提供本区域已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做好测绘工作监督管理及测绘技术指导工作;公安局配合做好土地承包方身份、户籍等调查工作;档案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指导工作;政府法制办负责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指导依法开展工作;妇联指导做好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障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土地确权工作经费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在中央财政按照国土“二调”面积每亩补助1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7元的基础上,市上落实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予以解决。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支出标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土地确权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按照确权颁证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月报、季报和年报报表,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定期通报乡镇进展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认真梳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的办法。要注重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通报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各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对农业设施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与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一并考虑,统筹安排部署。

 

附件: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马勤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辛国海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员:董西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宗新武  县农业局局长

宋吉代  县财政局局长

        赵兴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志刚  县公安局局长

曹军胜  县林业局局长

杰  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局长

        马迎成  县档案局局长

        李燕玲  县妇联主席

邢新军  县农业局副局长

马伟东  县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

裴  枫  城关镇镇长

        张志林  洛门镇镇长

        汪军林  鸳鸯镇镇长

        苟东波  滩歌镇镇长

        陈  杭  马力镇镇长

        谢  军  四门镇镇长

        杨小平  山丹乡乡长

        杨  潇  榆盘乡乡长

        王想成  咀头乡乡长

        郭海涛  桦林乡乡长

        魏治宇  高楼乡乡长

        鲍天树  杨河乡乡长

        许鹏云  沿安乡乡长

        马广平  温泉乡乡长

        郭红海  龙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宗新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邢新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协调。

 

 

 

 

 

 

 

 

 

 

 

 

 

 

 

 

 

 

 

 

 

抄送:省农牧厅,市农业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 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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