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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0〕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杨宏斌 县农业局局长
杜维山 县法院副院长
聂增旺 县法制办公室主任
委 员:郭 远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包海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戬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维新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绪子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文钊 县法院民一庭庭长
马伟东 县经管站站长
包书保 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
马全绪 农民代表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村经济管理站,马伟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俊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是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县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组建仲裁庭,组织、监督仲裁庭开展工作;聘任或解聘仲裁员,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讨论决定仲裁庭提出的重大或疑难案件;其他应当由仲裁委员会办理的事项。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各种仲裁文书的起草,组织开庭,案卷管理;提请仲裁委员会聘用或解聘仲裁员,培训仲裁员等各项事务性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