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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关于确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武农仲发〔20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32号),经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010年6月21日会议研究,确定马伟东等7名同志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工作人员及办公室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马伟东(县经管站站长)
办公室副主任:张俊海(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职员)
办公室成员:令伟民、周淑云、令召庆、侯斌祥、许绪珍。
二、办公室职责: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各种仲裁文书的起草,组织开庭,案卷管理;提请仲裁委员会聘用或解聘仲裁员,培训仲裁员等各项事务性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土地承包纠纷 人员 职责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
共印35份